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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奇智造: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02

证券代码:833781 证券简称:瑞奇智造 公告编号:2023-097

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唐联生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4,984,3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30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4.高级管理人员刘素华、陈竞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内容

2.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拟提名唐联生先生、江伟先生、陈立伟先生、刘素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经查询,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拟提名黎仁华先生、居平先生、陈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查询,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议案序号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1.01选举唐联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54,984,380100%当选
1.02选举江伟先生为公司第四54,984,380100%当选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陈立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54,984,380100%当选
1.04选举刘素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54,984,380100%当选

3.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2.01选举黎仁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54,984,380100%当选
2.02选举居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54,984,380100%当选
2.03选举陈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54,984,380100%当选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4,984,38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督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自股东大会通过后开始启用,原《公司章程》失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4,984,38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督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自股东大会通过后开始启用,原《公司章程》失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该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3-08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4,984,38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3-08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4,984,38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3-082)。该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3-08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4,984,38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3-083)。该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4,984,38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85)。该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8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4,984,38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88)。该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修订《承诺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承诺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8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4,984,38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议案序号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1.01《关于选举唐联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7,648,140100%当选
1.02《关于选举江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7,648,140100%当选
1.03《关于选举陈立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7,648,140100%当选
1.04《关于选举刘素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7,648,140100%当选
2.01《关于选举黎仁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7,648,140100%当选
2.02《关于选举居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7,648,140100%当选
2.03《关于选举陈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7,648,140100%当选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成都)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易卫、袁渝寒

(三)结论性意见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姓名

姓名职位职位变动生效日期会议名称生效情况
唐联生董事任职2023年11月1日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江伟董事任职2023年11月1日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陈立伟董事任职2023年11月1日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刘素华董事任职2023年11月1日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黎仁华独立董事任职2023年11月1日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居平独立董事任职2023年11月1日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陈实独立董事任职2023年11月1日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王海燕监事任职2023年11月1日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备查文件目录

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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