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781 证券简称:瑞奇智造 公告编号:2023-097
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唐联生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4,984,3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30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4.高级管理人员刘素华、陈竞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内容
2.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拟提名唐联生先生、江伟先生、陈立伟先生、刘素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经查询,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拟提名黎仁华先生、居平先生、陈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查询,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议案序号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1.01 | 选举唐联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54,984,380 | 100% | 当选 |
1.02 | 选举江伟先生为公司第四 | 54,984,380 | 100% | 当选 |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1.03 | 选举陈立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54,984,380 | 100% | 当选 |
1.04 | 选举刘素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54,984,380 | 100% | 当选 |
3.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2.01 | 选举黎仁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54,984,380 | 100% | 当选 |
2.02 | 选举居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54,984,380 | 100% | 当选 |
2.03 | 选举陈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54,984,380 | 100% | 当选 |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4,984,38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督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自股东大会通过后开始启用,原《公司章程》失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4,984,38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督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自股东大会通过后开始启用,原《公司章程》失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该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3-08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4,984,38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3-08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4,984,38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3-082)。该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3-08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4,984,38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3-083)。该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4,984,38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85)。该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8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4,984,38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88)。该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修订《承诺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承诺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8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4,984,38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议案序号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1.01 | 《关于选举唐联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7,648,140 | 100% | 当选 |
1.02 | 《关于选举江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7,648,140 | 100% | 当选 |
1.03 | 《关于选举陈立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7,648,140 | 100% | 当选 |
1.04 | 《关于选举刘素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7,648,140 | 100% | 当选 |
2.01 | 《关于选举黎仁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7,648,140 | 100% | 当选 |
2.02 | 《关于选举居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7,648,140 | 100% | 当选 |
2.03 | 《关于选举陈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7,648,140 | 100% | 当选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成都)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易卫、袁渝寒
(三)结论性意见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姓名
姓名 | 职位 | 职位变动 | 生效日期 | 会议名称 | 生效情况 |
唐联生 | 董事 | 任职 | 2023年11月1日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江伟 | 董事 | 任职 | 2023年11月1日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陈立伟 | 董事 | 任职 | 2023年11月1日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刘素华 | 董事 | 任职 | 2023年11月1日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黎仁华 | 独立董事 | 任职 | 2023年11月1日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居平 | 独立董事 | 任职 | 2023年11月1日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陈实 | 独立董事 | 任职 | 2023年11月1日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王海燕 | 监事 | 任职 | 2023年11月1日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五、备查文件目录
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