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781 证券简称:瑞奇智造 公告编号:2023-103
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制度的修改已经2023年11月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制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本制度的修改已经2023年11月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制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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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工作细则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公司总经理职责权限,规范总经理的工作行为,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总工程师。本细则对前述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各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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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