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斗星通”或“上市公司”、“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披露了《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草案)”),并于2023年10月11日收悉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并购重组问询函〔2023〕第2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于2023年11月2日披露了对《问询函》的回复,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结合《问询函》相关回复,公司对重组报告书(草案)及摘要进行了补充和修订。
本次补充和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章节 | 修订内容 |
重大风险提示
重大风险提示 | 删除“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之“(五)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尚未取得全部债权人同意函的风险” |
第三章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第三章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补充披露“十、交易对方华瑞智联购买标的资产的资金来源、履约能力以及相关履约保障措施” |
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1、在“四、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之“(六)银行授信、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情况”更新及补充披露本次交易需取得银行债权人的同意数量及目前已取得情况 2、在“十、下属企业基本情况”补充披露“(三)北京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具体情况 3、为保证子公司披露内容一致,在“十、下属企业基本情况”之“(二)深圳市徐港电子有限公司”补充“7、诉讼、仲裁及合法合规情况”相关表述,该事项此前已于“四、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之“(七)标的企业是否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及“五、合法合规情况”中进行披露 |
章节 | 修订内容 |
第五章 标的企业评估及定价情况
第五章 标的企业评估及定价情况 | 在“六、下属子公司评估情况” 补充披露“(二)远特科技评估结果”的具体情况 |
第六章 本次交易的主要合同
第六章 本次交易的主要合同 | 在“二、本次交易的其他重要协议”补充披露“回购触发事件”的具体情形 |
第十章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第十章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在“一、关联交易的情况”之“(四)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变化情况”补充披露关联方认定依据,并完善新增关联交易情况分析 |
第十一章 风险因素分析
第十一章 风险因素分析 | 删除“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之“(六)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尚未取得全部债权人同意函的风险” |
第十二章 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二章 其他重要事项 | 更新“六、关于股票交易自查的说明” |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