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10月24日以专人送达、电话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10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翟艳忠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三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研究、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出席人数、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及未来发展,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的条件。公司回购股份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增强投资者信心。
表决结果:同意三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具体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同期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