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远海控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实施回购,回购A股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信息披露指定媒体披露的《中远海控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自2023年8月31日起,公司实施A股回购;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A股股份32,953,434股,占公司截至2023年10月31日总股本的比例为0.2038%,购买的最高价为10.09元/股、最低价为9.44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2061亿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及回购股份方案,结合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股份回购,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