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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惠电子: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01

证券代码:833509 证券简称:同惠电子 公告编号:2023-070

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7日14: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3年11月16日15:00—2023年11月17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833509同惠电子2023年11月10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指定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新竹路1号公司5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拟回购注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定向回购方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8)。

审议《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10月12日,公司完成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剩余权益授予登记相关事宜,共计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5万股。

因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于 2023年10月26 日届满。鉴于部分激励对象 2022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为A,公司需对其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280,725股予以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由原16,312.2171万股减少至 16,309.1446万股,注册资本由原 16,312.2171万元相应减少至 16,309.1446万元。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3.1、《董事会议事规则》

3.2、《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3.3、《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3.4、《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3.5、《承诺管理制度》

3.6、《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3.7、《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二);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三)3.4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5、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 年11月17日 12:00 到 14: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秘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王恒斌 联系电话:0519-85195193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新竹路1号 传 真:0519-8519519邮政编码:213031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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