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日上午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为了加快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工作进度,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口头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2名,实际参加董事12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柠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议案》
为顺利完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期限,延长期限为自原届满之日起至批复有效期到期之日止。授予公司董事长及董事长所授权之人士的转授权期限与前述有效期一致。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柠先生、王朝光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于2023年11月17日(星期五)下午15:00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楼22层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