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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派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01

证券代码:688216 证券简称:气派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3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星期二)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少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促进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员工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关联监事孙少林先生、赵红女士、宋晓莉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二分之一,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关联监事孙少林先生、赵红女士、宋晓莉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二分之一,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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