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31日以口头方式发出,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时限要求,会议于2023年10月31日16:30在公司梅桥厂区办公楼201号会议室现场召开。全体监事共同推举郑炳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经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郑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关于监事会补选完成并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详见2023年11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