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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库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31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3年10月26日以电子邮件或者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瑾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书面投票表决,逐项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杨振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鉴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八条“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综合考虑个人实际情况,杨振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其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杨振新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补选新的董事就任前,杨振新先生将继续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并提请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同意补选宗士才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见附件),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材料尚需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对杨振新先生担任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鉴于公司独立董事杨振新先生已提出辞职,董事会同意补选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杨振新先生不再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各委员会委员组成如下(相关新任职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专门委员会名称主任委员委员会成员
提名委员会黄翊东黄翊东、宗士才、吴玉玲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宗士才宗士才、黄燕飞、张扬
审计委员会黄燕飞黄燕飞、宗士才、罗彬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31日

简历附件:

1、宗士才先生:1964年8月出生,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2012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1985年7月至1989年9月在安徽省广德中学担任教师;1994年7月至1999年9月在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担任管理人员;1999年9月至2007年4月在广东恒通程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主任;2012年8月15日至2019年12月2日担任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7年4月至今在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高级合伙人;2020年9月至今在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担任副会长。截至公告披露日,宗士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前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宗士才先生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2、黄燕飞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管理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英国特许会计师协会(ACCA)和香港会计师公会前资深会员。1995年8月至今,就职于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现任副研究员;历任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SH.600185)独立董事(2010年8月至2016年12月);广东兆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1月至2022年7月);2020年11月至今任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披露日,黄燕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前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燕飞女士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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