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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2-08-18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12 年 8
月 5 日以电子传递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2 年 8 月 16 日在南京市龙蟠路 9 号兴隆
大厦 21 楼召开,董事会成员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独立董事王跃堂先生因
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受让南京市栖霞区汇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1、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为更好地实施“主业与投资并重”的经营发展战略,分散行业风险,经与南
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和南京栖霞建设集团物业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栖霞物业”)平等协商,公司拟分别受让集团公司和栖霞物
业持有的南京市栖霞区汇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锦小贷”)15%和
5%的股权,受让价格分别为人民币 2374 万元和 791 万元。此次股权受让价格的
定价依据为: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截止 2012 年 7 月 31 日,
汇锦小贷的净资产 158,328,289.47 元。受让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汇锦小贷 90%
的股权,集团公司和栖霞物业各持有其 5%的股权。
    集团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栖霞物业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此项交易构
成了关联交易,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无须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2、关联方基本情况
    集团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33942.06 万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32.33%。该公司注册资本 18962.5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南京市栖霞区
和燕路 251 号,法定代表人:江劲松,经营范围:房屋综合开发、建设(住宅除
外)、销售、租赁、物业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监理除外)。截止 2012 年 6 月 30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24.38 亿元,贷款总额 11.95 亿元(含信托 5.5 亿元),净
资产 9.56 亿元,资产负债率 60.64%。该公司 2011 年度经审计实现合并后净利
润 3.76 亿元,2012 年 1-6 月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796.02 万元(以上截止 2012
年 6 月 30 日数据均未经审计)。栖霞物业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70%
的股份。
    3、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汇锦小贷 20%的股权
    (2)交易标的公司情况:汇锦小贷目前的注册资本为 1.5 亿元,实收资本
为 1.5 亿元,注册地址:南京市栖霞区马群街道太阳城天悦园 48 栋 4 号 5 号 6
号 7 号,法定代表人:江劲松,经营范围:面向“三农”发放贷款、提供融资性
担保等。本公司持有其 70%的股权,集团公司和栖霞物业分别持有其 20%和 10%
的股权。
     2011年8月,本公司与集团公司、南京万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万辰公司”)共同组建设立汇锦小贷公司,并于2011年8月12日注册登记,取
得了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1.5亿元人
民币,股东三方于2011年7月13日出资7,500万元,于2012年5月16日出资7,500
万元。其中:本公司共出资10,500万元,占注册资本70%;栖霞集团出资3,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20%;2011年8月,万辰公司与栖霞物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
万辰公司将其拥有汇锦小贷10%的股权以1,500万元转让给栖霞物业,自汇锦小贷
成立之日起的权益均由物业公司享有,栖霞物业已于2011年8月15日支付股权转
让款750万元,并于2012年5月16日支付剩余出资额750万元。
    (3)汇锦小贷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1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7 月 31 日
总资产            7705.97                   21035.47
净资产            7600.85                   15832.83
                  2011 年 8-12 月           2012 年 1-7 月
营业收入          161.49                    810.10
净利润            100.85                   731.98
审计情况          经审计                   经审计
    4、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通过平等协商,以汇锦小贷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以 2012 年 7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净资产为定价依据,公司拟与集团公司、栖霞物业签订《股权
转让协议书》,将分别以 2374 万元和 791 万元作为对价,受让集团公司和栖霞物
业持有的汇锦小贷 15%和 5%的股权。受让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汇锦小贷 90%的
股权,集团公司和栖霞物业各持有其 5%的股权。
    (2)公司将以现金方式受让上述股权。
    (3)转让价款与支付:经三方协商一致,汇锦小贷 20%股权的转让价格确
定为 3165 万元人民币。公司将上述股权转让价款自交割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一次
性支付至集团公司和栖霞物业的指定账户。
    (4)标的股权的交付:集团公司和栖霞物业应当全力配合公司于股权转让
协议生效后 60 个工作日内完成汇锦小贷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5)协议生效:股权转让协议在股东三方根据各自内部决策权限和程序规
定的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后,并经三方共同签署后生效。
     5、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汇锦小贷自成立以来,根据自身优势,灵活运营,在短期内即获得了良好
的业绩。从行业发展前景来看,小额贷款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广阔,有较大的盈利
提升空间。本次股权受让,将更有利于公司分享汇锦小贷持续上升的盈利规模,
进一步优化公司盈利结构,增强公司实力。
    公司董事会认为,此项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进行的。受让价格
参照汇锦小贷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以 2012 年 7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净资
产,经由股东三方充分协商确定,是合理的,不会给公司及子公司带来重大的财
务风险,没有损害公司及子公司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独立性。
    6、审议程序
    经独立董事认可,此项关联交易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
议。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关联董事陈兴汉女士、江劲松先
生、范业铭先生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此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沈坤荣先生、李启明先生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为:此项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此
项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此项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无须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为南京栖霞建设集团建材实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议案
   1、关联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南京栖霞建设集团建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材
实业”)拟向银行申请借款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不超过 2 年。经集团
公司申请,本公司拟为该项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集团公司同意将该项担保纳
入 12 亿元的互保总金额范围。
    2011 年 11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为
建材实业提供 1 亿元人民币银行借款的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不超过 2 年(集
团公司同意将该项担保纳入 12 亿元的互保总金额范围)。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后,
公司为建材实业提供银行借款连带责任保证的金额增至 2 亿元。
    集团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建材实业是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
易构成了关联交易。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
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2、关联方基本情况
    集团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33942.06 万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32.33%。因建材实业是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建材实业目前的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南京市栖霞区马群街道
马群科技园内,法定代表人:范业铭,经营范围:门窗及其他住宅部配件销售、
安装、售后服务;经济信息咨询等。截止 201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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