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7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和审议内容。
2、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1人,董事长姚力军先生、董事JIE PAN先生、钱红兵先生、徐洲先生、吴祖亮先生,独立董事费维栋先生、张杰女士和刘秀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姚力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一致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武汉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和嘉兴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已发表相关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全票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