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12 年 8 月
5 日以电子传递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2 年 8 月 16 日在南京市龙蟠路 9 号兴隆大
厦 21 楼召开,3 名监事全部出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对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
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2 年半年度的经营
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12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
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保证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
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