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6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唐晔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以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聘任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英文名称、英文简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公司英文名称由“Shanghai Friendess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rporationLimited.”变更为“Shanghai BOCHU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rporation Limited.”
英文简称由“Friendess”变更为“Bochu”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英文名称、英文简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3元(含税);2023年6月21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据此,董事会同意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68.58元/股调整为67.4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3年10月31日为本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授予价格为
67.45元/股,向20名激励对象授予34.80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