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ST八菱: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01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ST八菱 公告编号:2023-067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109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217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30日、2023年7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3年7月21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本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2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回购期间,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

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3日、2023年10月12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2023-061),以及2023年9月2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41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0%,其中,最高成交价为5.1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83元/股,实际使用资金总额17,065,596.50元。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说明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及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回购股份实际使用的资金已超过回购方案中设定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约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公司上市条件,亦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本次回购体现公司对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能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回购股份期限内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即2023年7月21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9,874,600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即7,468,650股)。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股份变动情况及后续安排

公司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回购股份过户或注销之前,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同意实施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股份。公司本次回购股份3,411,000股,加上上期回购的6,732,000股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共持有公司股份10,143,000股。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过户至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并全部锁定,则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占比数量(股)数量(股)占比
限售条件流通股20,615,6507.28%10,143,00030,758,65010.86%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62,715,50792.72%-10,143,000252,572,50789.14%
总股本283,331,157100.00%-283,331,157100.00%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完成股票过户登记。若公司回购股份未能在公司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则未转让部分将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予以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