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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萧钢构: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01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财务总监辞职情况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许琼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许琼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即财务负责人)职务。许琼女士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行。

截至本公告日,许琼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582,645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及董事会对许琼女士任职财务总监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财务总监情况

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陆英杰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陆英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财务总监的聘任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财务总监的提名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过对财务总监人员资格的审查,充分了解其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等情况后,认为其具备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同意本次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日

附:陆英杰先生简历 陆英杰,男,1983年生,本科,高级会计师,曾任浙江昆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财务主管,宁波平云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财务主管,绿城建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蓝城房产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本公司集团财务管理部经理。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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