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6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雷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所有剩余超募资金购买位于惠州市惠城区高新技术产业园鹿岗片区03单元的土地使用权,用于投资建设“精密结构件及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是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战略布局,基于经营发展规划需要实施的。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