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3-078转债代码:111014 转债简称:李子转债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
股份结果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朱颖霄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51,4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58%;股东方爱芬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5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05%;股东林小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77%;股东许甫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2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360%;股东郑宋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6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11%。上述股份来源于首发前限售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股东汪雪浓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2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44%,股份来源于公司原股东安吉鑫创晟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鑫创晟瑞”)解散清算,将其名下持有公司的股份以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转让取得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上述股东可减持数量相应调整。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3年3月21日,公司披露了《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在本次减持计划时间范围内,股东朱颖霄先生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首发前限售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456,924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1158%;股东方爱芬女士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首发前限售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
199,29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0505%;股东林小忠先生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首发前限售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180,50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0564%;股东许甫生先生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首发前限售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1,575,24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4360%;股东汪雪浓女士生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其以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转让取得及资本公积金转增公司股份687,96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1744%;股东郑宋友先生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首发前限售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477,75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1211%。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朱颖霄 | 5%以下股东 | 351,480 | 0.1158% | 其他方式取得:351,480股 |
方爱芬 | 5%以下股东 | 153,300 | 0.0505% | 其他方式取得:153,300股 |
林小忠 | 5%以下股东 | 175,000 | 0.0577% | 其他方式取得:175,000股 |
许甫生 | 5%以下股东 | 1,323,000 | 0.4360% | 其他方式取得:1,323,000股 |
汪雪浓 | 5%以下股东 | 529,200 | 0.1744% | 其他方式取得:529,200股 |
郑宋友 | 5%以下股东 | 367,500 | 0.1211% | 其他方式取得:367,500股 |
注:1、上表股东朱颖霄、方爱芬、林小忠、许甫生及郑宋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其他方式取得”指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2、上表股东汪雪浓当前持股股份来源“其他方式取得”指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取得的股份及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上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指减持计划披露时所持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
减持前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主体一致行动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傅永翔 | 167,860 | 0.0426% | 傅永翔与方爱芬为配偶关系 |
方爱芬 | 0 | 0.00% | 傅永翔与方爱芬为配偶关系 |
合计 | 167,860 | 0.0426% | — |
朱颖霄 | 0 | 0.00% | 朱颖霄与俞波为配偶关系 |
俞波 | 239,900 | 0.0608% | 朱颖霄与俞波为配偶关系 |
合计 | 239,900 | 0.0608% | — |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 减持总金额(元) | 减持完成情况 | 当前持股数量(股) | 当前持股比例 |
朱颖霄 | 456,924 | 0.1158% | 集中竞价交易 | 15.61-19.64 | 7,788,330.67 | 已完成 | 0 | 0.00% |
方爱芬 | 199,290 | 0.0505% | 集中竞价交易 | 15.66-19.22 | 3,380,071.70 | 已完成 | 0 | 0.00% |
林小忠 | 180,500 | 0.0564% | 集中竞价交易 | 18.65-26.73 | 4,508,880.00 | 未完成:5,000股 | 10,000 | 0.0025% |
许甫生 | 1,575,240 | 0.4360% | 集中竞价交易 | 16.47-26.84 | 32,913,024.80 | 已完成 | 0 | 0.00% |
汪雪浓 | 687,960 | 0.1744% | 集中竞价交易 | 15.59-16.00 | 10,886,477.28 | 已完成 | 479,260 | 0.1215% |
郑宋友 | 477,750 | 0.1211% | 集中竞价交易 | 15.63-19.38 | 7,853,710.40 | 已完成 | 0 | 0.00% |
注:汪雪浓、林小忠当前持股数量包括其减持计划披露后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股份;
因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由303,408,000股增加至394,430,400股。
在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朱颖霄先生本次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数量调整为不超过456,9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58%;方爱芬女士本次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数量调整为不超过199,2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05%;汪雪浓女士本次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数量调整为不超过687,9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44%;郑宋友先生本次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数量调整为不超过477,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11%。
林小忠先生在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后均减持部分股份,减持比例按减持时总股本计算。在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前,林小忠先生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61%,剩余可减持数量不超过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15%;在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林小忠先生剩余可减持数量相应调整为不超过4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15%,并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03%,合计减持比例为0.0564%。许甫生先生在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后均减持部分股份,减持比例按减持时总股本计算。在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前,本人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首发前限售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48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89%,剩余可减持数量不超过84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71%;在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许甫生先生剩余可减持数量相应调整为不超过1,093,0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71%,并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首发前限售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1,093,0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771%,合计减持比例为0.4360%。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