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继续参与
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期限为1年,单笔出借期限不超过182天,标的股份不会因本业务的开展而发生所有权转移。
●本次出借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1,434,50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58%。
2022年10月31日,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特钢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程沙洲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程沙洲”)通知,锦程沙洲将持有的不超过11,434,500股公司股份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业务已经到期。2023年10月31日,公司收到锦程沙洲发来的《关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告知函》,锦程沙洲拟继续将持有的公司股份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东北特钢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锦程沙洲共持有公司股份总数588,310,9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9.83%,其中,锦程沙洲持有公司股份11,434,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8%。为盘活存量资产,增加投资收益,锦程沙洲拟在2023
年10月31日至2024年10月30日期间继续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通过证券交易平台出借公司股份不超过11,434,500股给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单笔出借期限不超过182天。锦程沙洲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涉及的公司股份不会因该业务的开展而发生所有权转移。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