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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安医疗:关于变更注册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31

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23-063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2020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期权已达到行权条件,截至2023年10月30日,员工行权导致公司股份总数由484,218,727股变更为486,140,322股,注册资本由484,218,727元人民币增加为486,140,322元人民币。

二、变更经营范围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对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业务需求,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修订。公司的主营业务、生产经营情况比较前期未发生重大变化。拟变更后的经营范围如下:

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互联网数据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

消费设备销售;母婴用品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个人卫生用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集成电路销售;合成材料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软件外包服务;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销售;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三、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鉴于上述变更,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原章程内容修订后章程内容
1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484,218,727元人民币。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486,140,322元人民币。
2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开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医疗器械(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核准产品范围为准),仪器仪表、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设备、可穿戴智能设备、智能车载设备、服务消费机器人、电声器件及零件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照明灯具制造、智能照明电器制造;计算机软件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件及信息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互联网数据服务;健康信息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日用百货、环保设备、空气净化器设备、美容仪器、医疗用品及器材,机械设备、家用视听设备、五金产品、灯具、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食品、饮料、钟表、眼镜、箱包、自行车等代步设备、化妆品及卫生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不锈钢制品、塑料制品、硅胶制品、智能家居、餐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互联网数据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母婴用品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个人卫生用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集成电路销售;合成材
具、母婴用品(除食品、药品)、测量工具、手动工具、电动工具、厨具 卫具、通信设备、泵及真空设备的零售及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投资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料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软件外包服务;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销售;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3第十九条 目前公司的股份总数为484,218,727股,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第十九条 目前公司的股份总数为486,140,322股,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4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下列情形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一)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 (二)除只有一名董事或者监事候选人的情形外,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的公司选举董事、监事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5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可以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
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1、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2)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3)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5)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 3、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研究董事、经理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 (2)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经理人选; (3)对董事候选人和经理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研究董事与经理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2)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各专门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一、公司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 三、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四、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

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

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

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

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将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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