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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关于变更招商智远海洋王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31

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 2023-075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招商智远海洋王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招商智远海洋王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资管产品“招商智远海洋王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第四章第(六)条约定,“本集合计划无固定存续期限”。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加强资产管理计划的久期管理,不得设立不设存续期限的资产管理计划。此外,考虑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际情况,需要对产品名称、产品开放期进行调整。根据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中公司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公司拟变更招商智远海洋王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相关条款。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6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2016年4月14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招商智远海洋王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进行管理,招商智远海洋王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二级市场购买股票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标的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29日、2016年4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及《海洋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要求,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即2016年4月14日至2018年4月13日。

截至2016年9月12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购买公司股票3,894,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7%,成交均价为人民币23.555元/股。锁定期自公告日(2016年9月14日)起12个月,即2016年9月14日至2017年9月13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1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17年6月20日实施了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40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现金分红0.55元(含税),分配现金股利22,000,00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不送红股。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因此获得转增股数为1,947,150股,本次转增后合计持有公司股票5,841,450股。

公司于2018年3月5日召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海洋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并于2018年4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海洋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延期,存续期在原定终止日的基础上延长36个月,至2021年4月13日止。在存续期内,一旦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2018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招商智远海洋王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的议案》,2018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招商智远海洋王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的议案》,删除、变更《招商智远海洋王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根据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18年6月26日实施了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60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现金分红1元(含税),分配现金股利60,000,00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股。不送红股。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因此获得转增股数为1,168,290股,本次转增后合计持有公司股票7,009,740股。

2021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四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并于2021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海洋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再次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延期,存续期在原定终止日的基础上延长36个月,至2024年4月13日止。在存续期内,一旦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2022年11月16日,原控股股东周明杰先生因病逝世,其名下持有的份额已继承过户至徐素女士名下。

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五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招商智远海洋王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的议案》。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招商智远海洋王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的议案》,变更产品名称为“招商资管海洋王员工持股计划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删除、变更《招商智远海洋王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7,009,7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出售股份。

二、变更情况

(一)本次变更原因

招商智远海洋王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为员工持股计划类集合计划,该产品合同第四章第(六)条约定,“本集合计划无固定存续期限”。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加强资产管理计划的久期管理,不得设立不设存续期限的资产管理计划。此外,考虑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际情况,需要对产品名称、产品开放期进行调整。根据公司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中公司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公司拟变更招商智远海洋王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相关条款。

(二)本次变更内容

1、产品存续期变更

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不得设立不设存续期限的资产管理计划,因此产品存续期限变更为“本集合计划的存续期限为自本次合同变更生效之日起的5年,在合同约定的条件下可以展期、提前终止。

2、产品名称变更

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员工持股计划、以收购上市公司为目的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等具有特定投资管理目标的资产管理计划应当在其名称中标明反映该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管理目标的字样。“招商智远海洋王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为员工持股计划类集合计划,但原产品名称中未反映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字样。因此本次合同变更产品名称变更为“招商资管海洋王员工持股计划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产品开放期变更

原合同约定:“本集合计划成立之后,集合计划封闭运作。但是管理人可设置临时开放期,委托人可在临时开放期参与本集合计划。”按照监管要求,不允许随意设置临时开放期,但本产品委托人存在存续期间开放参与、退出需求。因此本次合同变更开放期条款变更为“本集合计划成立后,每周一、三、五开放供投资者办理参与及退出,若遇节假日不开放且不顺延。”

4、根据资管新规变更的内容

本次产品合同根据资管新规后最新的合同模板要求、备案要求进行条款变更,主要改动内容涉及监管报送的要求、关联交易、风险揭示、投资限制调整时限等条款的表述。

具体修改内容详见修订后的《招商资管海洋王员工持股计划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系基于最新监管规定及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

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不会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会损害全体员工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招商资管海洋王员工持股计划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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