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柯承恩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经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结合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等因素,本次
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债务履约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价值,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意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