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部分银行借款纠纷事项,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14日、2023年7月19日、2023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关于收到<执行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关于公司部分子公司股权及资产被查封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现对相关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一、当前公司及子公司被冻结银行账户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被冻结银行账户的数量为9个,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开户行 | 账号 | 账户性质 | 账户余额(元) | ||
1 |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建行吉林铁路支行 | 22****************81 | 基本户 | 1.16 | ||
2 |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交行北京上地支行 | 11*****************18 | 一般户 | 2.77 | ||
3 |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民生银行北京和平里支行 | 63*****78 | 一般户 | 0.88 | ||
4 | 吉林永大电气开关有限公司 | 建行铁路支行 | 22****************75 | 一般户 | 701,973.31 | ||
5 | 吉林永大电气开关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 | 43***********66 | 一般户 | 1,516.25 | ||
6 | 吉林永大电气开关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 | 43**************21 | 专用户 | 2,558,000.00 |
7 | 吉林永大电气开关有限公司 | 吉林银行 | 60**************54 | 基本户 | 新增冻结 | 180,957.65 | |
8 | 吉林永大电气开关有限公司 | 吉林龙潭华益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18 | 一般户 | 16.19 | ||
9 | 融钰华通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 平安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 15**********00 | 基本户 | 0.75 | ||
合计 | 3,442,468.96 |
截至目前,因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纠纷事项,公司及子公司被冻结的银行余额合计5,974,703.29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4%;其中,已被司法划转的金额合计2,532,234.33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44%。
二、当前资产被查封冻结情况
1、公司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植钰医疗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冻结,冻结权益金额为5000万元,冻结期限1097天。
2、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永大电气开关有限公司位于吉林市船营区迎宾大路98号的房地产(权证号:吉(2018)吉林市不动产权第0104786号、第0104795号、第0104788号)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查封期限为3年。
三、公司相关应对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产被查封冻结原因主要系由于公司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部分银行借款纠纷,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致(执行裁定文号(2023)京01执847号)。目前,公司正与法院、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积极协商中,力争尽快解决银行账户及资产被查封冻结事项,避免新增银行账户被冻结。后续,公司将继续积极与相关债权人、法院、银行加强沟通,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经营。
四、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主要通过控股公司广东德伦医疗集团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永大电气开展口腔医疗服务业务、永磁开关及高低压开关成套设备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因本次永大电气新增银行账户被冻结,后续永大电气部分资金交易存在受限的风险,对其日常运行和经营管理将可能产生一定影响。鉴于永大电气2022年度营业收入占公司总体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4.44%,且永大电气目前尚能保持正常的经
营和管理活动,因此公司暂不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8.1 条第(六)项规定的情形。公司尚不排除后续其他银行账户或资产被司法冻结处置的风险,可能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上述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公司将继续积极与相关债权人、法院、银行加强沟通,妥善解决上述银行账户及资产被查封冻结事宜,并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