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月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10月31日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