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电邮的方式发出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10月30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训明先生主持,会议通过现场表决做出决议,现公告如下: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应收款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应收款项核销后,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同意《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公告》。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业务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关联方良运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运启元贸易有限公司开展业务提供担保事项未收取担保费用,且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业务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业务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