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鉴于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换届事项进行了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独立、审慎、实事求是的原则,在认真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发表如下意见:
1、经审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范青女士、林柱英先生、崔子锋先生、洪艳女士、杨倩女士、焦泽通先生,以及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吴婷女士、李朝晖先生、苏晓东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我们认为:范青女士、林柱英先生、崔子锋先生、洪艳女士、杨倩女士、焦泽通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独立董事候选人吴婷女士、李朝晖先生、苏晓东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范运作》中所要求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
2、上述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就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出具了明确的审查意见。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范青女士、林柱英先生、崔子锋先生、洪艳女士、杨倩女士、焦泽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吴婷女士、李朝晖先生、苏晓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包文中、周海涛、周勇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