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30489 证券简称:佳先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3
安徽佳先功能助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安徽佳先功能助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佳先功能助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安徽佳先功能助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安徽佳先功能助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