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30489 证券简称:佳先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9
安徽佳先功能助剂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安徽佳先功能助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和《安徽佳先功能助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特制定如下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
第一条 独立董事的设置与人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安徽佳先功能助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