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事
项的独立意见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接受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制定<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涉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程序性。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公平性。我们认为,本次提交审议的议案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原则,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独立董事:赵轶青、邱苏浩、谢纪刚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