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帆医疗”)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10月30日在公司上海商业总部第一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卢凌威先生以现场的方式出席会议,周治卫先生和宗秋月女士以通讯的方式出席会议,卢凌威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和淄博蓝帆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健康科技”)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有利于拓展子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盘活公司现有资产,提高固定资产利用率。公司为
淄博健康科技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融资租赁及公司提供担保相关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心脑血管事业部拟进行内部重组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内部资产重组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进行,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心脑血管事业部子公司和业务主体进行内部重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心脑血管事业部拟进行内部重组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