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6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盛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编制、审核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