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增加公司及子公司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则,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执行了有关的回避表决制度,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的全体股东是平等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金玉丰 李全 管荣齐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