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增加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涉及的相关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发展所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全体股东是平等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金玉丰 李全 管荣齐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