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艳华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增加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议案涉及的关联监事刘臻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有效票4票,其中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特此公告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