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 2023年10月3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公司应参会董事9人,实参会董事8人,董事才延福先生因公无法出席,全权委托董事牛国君先生代为表决。
4.公司董事长才延福先生因公无法出席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董事牛国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参与表决的董事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
三季度报告》。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三季度报告》(2023-075)。
(二)审议《关于公司拟将白山吉电能源公司100%股权、通化分公司全部资产及负债转让至吉林能投的议案》
关联董事才延福先生、牛国君先生、李铁证先生和廖剑波先生在表决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将白山吉电能源公司100%股权、通化分公司全部资产及负债转让至吉林能投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全资子公司白山吉电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公司全部资产及负债转让至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能投”),转让价格参照上述资产以2023年7月31日为基准日的评估价值确定,合计10,196.61万元,吉林能投以现金方式支付。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关于公司拟将白山吉电能源公司100%股权和通化分公司全部资产及负债转让至吉林能投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76)。
(三)审议《关于公司对外捐赠和帮扶工作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捐赠和帮扶工作的议案》。为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回馈社会,按照公司对外捐赠和帮扶工作安排,同意公司及所属单位向珲春市密
江乡捐赠70万元,向通榆县东兴隆村提供捐赠帮扶资金5万元,向汪清县春阳镇乡、大兴沟镇村提供振兴帮扶资金50万元,向河南省商城县贫困学生实施帮扶提供捐赠帮扶资金20万元,共计145万元。
(四)审议《关于修订<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规定>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规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规定》。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