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 2023年10月30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公司应参会监事5人,实参会监事3人。监事孔辉先生因公无法出席,全权委托监事杨青春先生代为表决;监事王海国先生因公无法出席,全权委托监事杨青春先生代为表决。
4.会议由第九届监事会主席徐祖永先生主持。
5.出席会议的监事占公司全体监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议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
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075)。
(二)审议《关于公司拟将白山吉电能源公司100%股权、通化分公司全部资产及负债转让至吉林能投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将白山吉电能源公司100%股权、通化分公司全部资产及负债转让至吉林能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才延福先生、牛国君先生、李铁证先生和廖剑波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拟将白山吉电能源公司100%股权和通化分公司全部资产及负债转让至吉林能投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76)。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二三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