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0436 证券简称:大地电气 公告编号:2023-060
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每年就发行人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至少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并在发行人披露年度报告时一并披露。
监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实际管理与使用情况。监事会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公司应当予以积极配合,并承担必要的费用。独立董事应当关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除证券监管机构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外,公司也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包括降低其薪酬标准、免去其职务等,并可依法要求其赔偿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以上”含本数,“低于”不含本数。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存在冲突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三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