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0436 证券简称:大地电气 公告编号:2023-067
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三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同时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下年度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第三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形成的文件以及委员会履职情况的汇总报告均应在公司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有关制度执行。若本工作细则与日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新发布的规定有冲突的,冲突部分以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最新发布的规定为准,同时对本工作细则进行相应修订,并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五条 本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