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3305 证券简称:九菱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4
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制度经公司2023年10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本制度经公司2023年10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行,充分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大会在董事、监事选举中推行累积投票制。下列情形应当采取累积投票制:
(一)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
(二)当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时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或监事。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中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本实施细则中所称“监事”特指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累积投票制度,是指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董
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