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3305 证券简称:九菱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7
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制度经公司2023年10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本制度经公司2023年10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和《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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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