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3305 证券简称:九菱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6
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制度经公司2023年10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本制度经公司2023年10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应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构成和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中应有1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职责等由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
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