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在厦门以现场方式召开,由姚志萍董事长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3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13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该报告内容及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集团层面全面风险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压力测试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投资设立理财子公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次会议还听取了《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行人员情况的报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