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星期一)15: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采取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6日通过专人、通讯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顾瑜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通讯表决董事1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65)。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