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星期五)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为提高决策效率,尽快完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工作,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7日通过即时通讯软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限。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博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及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中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了核查。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范围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授予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2、本次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不包括信邦智能独立董事、监事以及外籍员工。本次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权益的条件。
3、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确定以2023年10月27日为授予日,向26名激励对象授予71.06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5.10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