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减资事项概述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盛达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盛达”)的注册资本减少49,950万元人民币,本次减资事项完成后,内蒙古盛达注册资本将由50,000万元人民币减少至50万元人民币。董事会授权内蒙古盛达管理层负责办理与本次减资相关的所有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股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内蒙古盛达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减资主体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内蒙古盛达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庆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丰州路21号内蒙古地质勘察院511号
经营范围:选矿;矿物洗选加工;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
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矿产资源勘查;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内蒙古盛达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减资前后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 减资前 | 减资后 | ||
认缴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认缴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万元 | 100% | 50万元 | 100% |
合计 | 50,000万元 | 100% | 50万元 | 100% |
三、减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资是基于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运营资本结构、公司资源配置和资金使用安排,提高资产管理效率,提升资产使用效率。减资完成后,内蒙古盛达仍为公司100%持股的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