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选举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为了适应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健全公司决策程序,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
二、关于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经过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组成成员如下:
主任委员:徐尧
委员:邓家明、肖明峥
上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