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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为智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30

证券代码:832876 证券简称:慧为智能 公告编号:2023-053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3年10月30日,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姓名,受他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应特别注明;

(三)会议议程;

(四)委员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或议案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同意、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六)其他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说明和记载的事项。

第四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对于了解到的公司相关信息,在该等信息尚未公开之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四十四条 上市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主要包括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情况和履行职责的具体情况。

审计委员会就其职责范围内事项向上市公司董事会提出审议意见,董事会未采纳的,公司应当披露该事项并充分说明理由。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本工作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据以修订本工作细则后,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四十七条 本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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