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等形式发送给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HAO HONG先生召集,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编制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运营情况。与会董事同意该报告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2、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和业务架构,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公司拟对“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化学大分子项目”及“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关键技术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进行变更,变更后的主体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 | 变更后 |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化学大分子项目 |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 凯莱英生命科学技术(天津)有限公司化学大分子项目 | 凯莱英生命科学技术(天津)有限公司 |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关键技术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凯莱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绿色关键技术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天津凯莱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会议同意该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