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以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当面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10月30日上午11:00以现场会议方式在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50号金森大厦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隆应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均出席了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举手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会成员审核,确认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