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于公司二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崔亚民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决议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崔亚民先生、申屠红毅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任职资格,同意提名上述二人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选产生。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决议经监事投票表决,以 3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鉴于公司“全自动红外测温仪扩建项目”已实施完毕,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3,929.52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继续投资尚未完成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决议经监事投票表决,以 3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简历
1、崔亚民,男,1974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杭州应用工程技术学院,本科学历,工程师职称。曾任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车间主任、销售中心技术支持部经理等职,现任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中心市场服务部经理、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监事会主席。崔亚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申屠红毅,男,1975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西安理工大学自动化工程学院,大学本科学历。1999年进入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总经办副主任等职。
申屠红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8,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